【第一对焦:助企纾困】4月11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江西省委书记易炼红、省长叶建春陪同下,在南昌、上饶考察。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已定助企纾困等政策举措实施进度,推进改革开放,有力应对国内外环境超预期变化,稳就业稳物价,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保障民生。

 

 

 

助企纾困: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

央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记者孔颖)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受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影响,近期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从中央到地方,正密集出台助企纾困的一揽子举措助力企业减负。

今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近日,各地税务部门正着力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田鑫: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申报环节优惠政策自动提示,申报表自动预填、减税数据自动计算,实现优惠政策自动享受,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准。

为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将继续落实房租减免等政策。

彭华岗:全面跟踪落实情况,每月定期汇总减租数据。强化资金支持,无分歧欠款必须要还清,以此来纾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多地也陆续打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组合拳。安徽再推23条政策举措,围绕援企稳岗,实施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

安徽某纺织企业办公室主任陶龙芬:这次社保费可以延期缴纳,像我们4月份社保费就有16万,延期缴费期间滞纳金是免除的,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

除了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社保缓缴……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近日也印发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吴碧锴:疫情冲击叠加原料、运费上涨,不少外贸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将有效减轻外贸企业资金压力,助力外贸企业资金链、供应链畅通,助力外贸企业稳市场、保订单,为发展赢得时间。

 


 

助企纾困: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商务厅

 

央视网消息:最近,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物流效率正在恢复,外贸成本正在压低,助企纾困见效果。

根据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22日,全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727.55万辆,环比上升1.17%;全国铁路运输货物1106.3万吨,环比减少0.2万吨;全国重点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532.1万吨,环比增长5.32%;民航保障货运航班781班,环比下降0.2%,货运物流正平稳恢复。

此外,交通运输部表示,鼓励各地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全力提升货运物流运转效率。

目前,广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共设置免费核酸服务点838个,临近广西、湖南、江西、福建等省份的21个入粤服务区已实现检测点“全覆盖”。

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两位数”增长。在义乌小商品市场,货物还没到达宁波,预放行、预配载等口岸码头手续就提前在线上完成了办理。

这个新搭建的联网系统被称为 “第六港区联网平台”,使得义乌的货物进入内陆港口义乌港就等同进入宁波舟山港。

浙江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副处长 张晓雯:我们最终目的就是让外贸企业把成本降下去,把利润提上来。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央广网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王锡斐 见习记者王姝姝)近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近期,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金融在应对疫情影响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稳定信贷投放,有效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流动性困难

各银行机构要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有发展前景、暂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银企协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还款方案,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力保市场主体稳定。鼓励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提高首贷率,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周转压力。

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票据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要求的票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优先提供再贴现支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通过积极申请再贷款、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各有关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做大做优“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苏服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企业、服务业企业等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22年投放优惠贷款超过1000亿元。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发挥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效用,推进“政银担”多方风险分担体系建设。

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认真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三农”客户续贷、续保工作,对因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视情适当予以延期。《关于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激励措施的通知》(苏金监发〔2020〕33号)延续至2022年底。鼓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政银企多方联动等模式,提供债务重组、流动性支持等金融服务,助力企业有效盘活不良资产。

二、推动减费让利,切实降低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成本

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将再贷款利率下调和LPR(贷款基础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进一步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优化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合理降低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各银行机构应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2022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深入推进首贷扩面专项行动,加强小微企业融资对接,优化融资供给结构,科学匹配融资期限,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资金成本。鼓励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因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视情适当予以减免相关费用。

鼓励各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对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准入标准的“三农”、小微、双创等主体在疫情期间的担保项目,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在原有基础上适当下调担保费率。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按其承担的担保责任比例给予不高于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

三、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受疫情影响企业服务质效

充分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征信”手段,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上线专属产品、缩短响应时间、优化客户体验,持续提升银企在线融资撮合效率。引导金融机构用好“苏信码”“苏信分”等征信产品,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匹配,助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更快获得金融资源。

各银行机构要优化“非接触”“非现场”服务渠道和流程,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发挥金融科技作用,扩大线上金融业务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账户开立、授信审批和放款流程。要认真落实金融服务顾问工作机制,用好金融顾问APP,选派专业化金融顾问服务团队,通过在线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和融资情况,给予专业化的融资服务。

各保险机构要深化银保合作,创新产品服务,拓展保险责任保障范围,为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要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积极支持江苏外贸出口。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因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要简化理赔手续和材料,提高理赔效率,及时为出险客户提供理赔资金支持。

各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大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聚焦餐饮、零售、旅游、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开发专属信贷保险产品、安排专项业务额度、开通服务应急通道等措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有效满足各类金融服务需求。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渡过难关

各地、各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金融协调服务工作。各地地方金融监管、财政、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扎实推动各项援企惠企政策直达基层,惠及更多受疫情影响企业。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疫地区企业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多措并举帮助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走出困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