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波电能表 特殊要求》国标制定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11年5月28-29日在北京召开。共有来自制造企业、质量监督、电力用户的代表4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先后由标委会二分委副主任委员刘得新和标委会秘书长陈波支主持。我司派APF项目经理季晓春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工作组内征求意见稿给予讨论。 陈波秘书长按照标准编写工作原则,结合本标准项目的计划安排对本次工作会议的任务和目标提出了期望。其中强调,为了保证工作效率和讨论效果,原则上仅讨论工作组成员按秘书处要求,在会前提交的书面意见和主笔人认为需要在会上通过讨论才可确定的议题,讨论应当是有结果的“关闭式”讨论。 标准主笔人——标委会委员、南京供电公司陈克昌高级工程师针对部分工作组成员就(2010年10月完成的)工作组内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书面意见(共100条)以及需要讨论确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组织了讨论。 夏丽平 供稿2011年6月14日 发布日期:2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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