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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为规避铜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且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关于拟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拟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规避铜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元。投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等。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因公司已审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不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为规避铜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拟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增加额度后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元。保值品种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因未来1年内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产品中低压开关系列产品(中置柜、柱上开关、低压成套开关等)、配电变压器系列产品(美式箱变、欧式箱变、硅钢变压器以及非晶变压器等)等主要原材料(如铜)占生产成本比例较高,如果单一在传统现货市场实施采购,其价格波动风险将无法控制,会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极大挑战。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利用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和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积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预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保值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等。
2、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3、保值数量: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的100%。
4、保值工具:期货、期权等。
5、拟投入资金及决议有效期: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元。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7、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铜排、铜箔、铜杆、电磁线等与大宗原材料铜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铜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影响,需通过保值进行对冲。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优先做好主营业务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铜期货期权业务。
铜期货期权品种在国际国内都是成熟品种,套期保值也是行业控制价格风险的通行做法。因此通过开展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受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现货市场方向与套期保值方向相反,若现货盈利较大,则套期保值亏损也会较大,公司及子公司仅能锁定相应产品毛利率。同时,现货和期货合约之间存在基差,期货不同月份之间有月差,套期保值无法实现100%控制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现金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技术及操作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损失。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仅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交易,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套保周期与现货需求或库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所需资金。
3、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保密、隔离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从业人员、风控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保业务管理水平。
4、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铜等产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在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有必要利用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和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积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也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意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风险可控,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该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1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0
2、投票简称:科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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