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日前,苏州市印发《2020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两轮驱动,大力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应用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推动信用便民惠企,不断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要点》提出了八大任务、26项具体要求,包括加快推进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部门“双嵌入”和板块“双创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水平、积极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以及着力夯实信用建设支撑保障等。

  加快推进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苏州提出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出台行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及应用制度,加强信用规范化标准建设,加强重点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有效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方面,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标准,建设覆盖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诚信系统。提升信用数据精准性和时效性,持续实施“信息归集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源头数据的质量提升。进一步拓展数据库对接和接口调用方式,推动大多数部门实现自动化报送,提高数据归集的时效性。探索建立“黑名单”退出机制,引导失信社会法人依法依规办理信用修复。

  积极推动部门“双嵌入”和板块“双创建”方面,将推动部门把信用管理和联合奖惩平台嵌入办事流程和业务系统。指导各板块争创国家级信用试点示范,推动昆山市积极争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稳步推进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项目。吴江区按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信用合作备忘录要求,探索建立示范区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应用信用报告,创新事前信用监管。规范开展和综合运用信用评价,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在重点领域探索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完善事后信用监管。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用监管相关工作,公开失信行为并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民政等领域信用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水平方面,继续开展贯标示范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开发更多信用+金融的线上产品,大力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场景应用。

  积极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方面,规范扶持信用服务机构,有序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优化在线信用修复培训专栏,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在线免费信用修复培训。

  着力夯实信用建设支撑保障方面,将信用工作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规范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做好“与信用同行筑梦新时代”知识竞赛,继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信易+”系列宣传、“百城万企亮信用”等活动。围绕年内重点信用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朱成林 王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