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是中小学实施新课程标准必备的教学资源,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和师生安全。当前,教学仪器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无生产标准、无产品品牌、质量低劣的产品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学仪器采购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学校利益,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特公开征集《湖北省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产品目录》入围产品。
一、征集对象
二、征集内容
三、入围企业的条件
1、生产企业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必须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生产企业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2010年、2011年会员单位;
6、生产企业近两年必须至少参加了一次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
四、入围产品的条件
1、产品必须依据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取得了主管部门备案证书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经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检测报告;
2、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标签上有企业名称、地址、电话;
3、近两年取得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优先考虑。
五、征集目的
生产企业报送申请材料、产品目录,经审查合格的,公示结束后,将入选《湖北省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产品目录》,三年有效(期间受处罚的除外),作为湖北省各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时,教学仪器招标采购的入围资格产品清单,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目录中的产品参与投标。
六、处罚措施
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果交付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低于样品,将取消该生产企业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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