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冶金报 2012-6-30 关键词:能源管理 节能减排 能源管理  我国粗钢产量已连续16年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工业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耗70%以上,而钢铁工业又是工业中消耗资源能源和产生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成效对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和低碳约束性目标意义重大。  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19.1%,基本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钢铁工业节能对GDP能耗指标的完成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单位GDP能耗下降16%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再次成为约束性指标,节能形势依然严峻,钢铁行业节能任务更加紧迫。  “十一五”节能成绩与问题  “十一五”末和“十五”末相比,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了12.82%,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23.16%,有力保证了国家“十一五”提出的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实现。世界上几乎所有先进的节能技术都已在我国得到应用,主要生产工序能耗逐步降低,各工序能耗的达标率进一步提高,主体装备及配套主要节能设备水平大幅提升,先进钢铁企业如宝钢、太钢、武钢、沙钢的能耗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行业的整体能源利用水平也已接近国外能源利用水平。  2010年和2005年相比,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各类机械化焦炉的干熄焦装置由20套增加到104套,烧结机余热发电装置由1套增加到100余套,2000m3以上高炉TRT配备率100%,1000m3以上高炉TRT配备率达到95.6%,干式TRT的座数由2005年的49座增加到2010年的597座,转炉煤气吨钢回收量提高了29m3/t,转炉“负能”炼钢的企业共有25家。  虽然“十一五”钢铁行业节能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落后产能所占比重仍然较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仍有部分企业工序能耗未达到限额标准限定值;三是二次能源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煤气损耗的绝对数量仍然偏大;四是先进节能技术有待进一步研发和推广,如煤调湿、烧结余热发电等;五是现代化能源管理手段不强,国内只有极少数企业建有现代化能源管控中心;六是能源统计仍存在问题,部分数据因各种因素导致失真,必然影响整个行业的能耗数据。  “十二五”钢铁节能面临五大挑战  节能和低碳约束性指标将继续加强。早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我国政府已经向世界庄重承诺: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都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当中。  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并已将主要节能目标分解到各省市中。各地区为完成节能目标,必然会将指标再分解到各企业。而作为高耗能的钢铁行业,其承受的节能指标压力必然不会轻松。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受到空前重视。由于地方的超高速增长远远超出国家的预期目标,尽管单位GDP能耗有所降低,但能源消费总量则大大突破国家的控制目标,201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5亿吨标准煤左右,比2000年的14.5亿吨增加1.2倍,10年翻了1番还多。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升到很高的高度,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能源总量控制将对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产生重大影响,将比节能指标更加严厉。这也标志着政府从“十一五”单纯的能耗强度控制转变到强度和总量双控制、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想结合的考核方式。国家能源局指出,“十二五”末要将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如果最后确定数据为该数,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年均能源消费量最多增长1.8亿吨标准煤,为控制总量消费,分解指标已经初步分解落实到各省。  某省已经出台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国家分配给该省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地市州以及分配给各行业,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作为指导性指标,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到2890万吨标准煤作为约束性指标。这意味着,钢铁工业的总用能量控制将比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的控制力度更大。各钢铁企业要密切关注这一动向,做好本企业的“十二五”节能规划,及早掌握本企业“十二五”期间产能、生产流程、装备结构的变化可能引起的总用能量变化,尽早掌控本企业发展所需的能源量。  节能长效机制缺乏。“十一五”期间,在采用0.1229kgce/kWh折标系数的情况下,我国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已经是世界一流水平,即使同口径比较,我国先进企业的吨钢综合能耗也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钢铁企业一旦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结构和装备水平确定下来,在配备有完善节能和能源计量措施后,其吨钢综合能耗基本有一个范围,能耗指标不可能“无限制”降低,指标已经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其节能潜力是有限的。因此,国家提出的长效机制,其核心是企业的能源消耗强度指标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稳定的水平。如何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将是企业“十二五”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万家企业节能行动是继“十一五”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之后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范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的法人工业企业都被纳入,可以说钢铁企业或者某个单一工序的独立法人企业都将进入万家企业范畴。国家要求万家企业要做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开展能源审计及节能规划编制、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等十项具体要求。在新形势下,2012年的中央节能奖励资金只对进入万家企业名单的法人单位才给予奖励,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予支持,说明国家在考核这些重点企业的同时也将加大对这些企业的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