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丹麦的跨国集团丹佛斯,近日在一起对其商标侵权的案件中,取得了管辖权争议阶段的胜利。 丹佛斯中国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丹佛斯与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经验。事实也证明中国司法部门的确在认真遵循世贸组织有关规则,保护在华外资制造商的知识产权。” 丹佛斯是在制冷与空调、供热和水处理、传动控制等领域内居世界领先地位的著名国际制造商。自上世纪90年代中起,丹佛斯以其享誉全球的“丹佛斯”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并通过其一流的技术和为中国客户提供的诚信服务,成功地塑造了丹佛斯在华市场上的企业和产品品牌形象。2年前,丹佛斯发现山东省的一家公司公然滥用丹佛斯的中文名称,径直使用丹佛斯中文名注册公司,并在市场上销售标有中文丹佛斯的产品。这是一起严重的商标侵权和不公平竞争案,对丹佛斯的品牌造成严重损害。 在2005年中丹两国政府双边会谈中,此案件作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首次得到了中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2006年4月,丹佛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提出民事诉讼,随后这家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006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其后,这家设在山东的侵权公司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06年11月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作为积极参与“品牌保护委员会”活动的成员,丹佛斯中国对案件的发展非常满意。丹佛斯中国的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完全信守承诺,并有能力保护如丹佛斯这样的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我们将一如既往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一起推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丹佛斯是丹麦最大的工业集团之一,年营业额30亿美元,在全球拥有2万多名员工。丹佛斯是全球性跨国公司,在全球设有100多个生产和销售机构。丹佛斯研究、开发和生产应用于不同领域的机械和电子元器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丹佛斯长期致力于在中国的发展,并致力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中国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丹佛斯先后在香港、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成都、青岛、沈阳、广州、西安设立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在天津武清建立了主要生产基地,在辽宁的鞍山和浙江的海盐和杭州建有生产厂。丹佛斯中国现有1800名员工,年营业额15亿元。丹佛斯获得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在华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际最高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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