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经济局在2003年签署的《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协议》基础上,换文签署了《安排》。
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还新增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经济局提供专利争议及纠纷处理中的技术协助,以及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利用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包括开展专利审查文本和审查过程文件等的双向传输,分享专利和商标等领域自动化建设的经验等。
经济局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经济局在2003年签署的《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协议》基础上,换文签署了《安排》。
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还新增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经济局提供专利争议及纠纷处理中的技术协助,以及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利用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包括开展专利审查文本和审查过程文件等的双向传输,分享专利和商标等领域自动化建设的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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