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今年1月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定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的过程中,以下问题值得关注和研究。首先,数字经济地方立法要明确划定各级政府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落地实施过程中更具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其次,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应结合各地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和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当地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突出问题和迫切需求提出解决措施;第三,应尝试建立容错机制,设置强有力的激励保障措施,如广东、浙江等地的数字经济地方立法中均提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发放科技创新券、鼓励大胆试错,对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出现失误,但符合有关条件的,不作负面评价等内容。
面对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立法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原则,即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协同监管的原则,在激发数字经济活力的同时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创新监管理念,还是优化监管手段与方式,都需要更完备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动实现相关监管执法体系与执法能力的现代化,促进数字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实现更健康快速的发展,以保障数字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繁荣有序。(孙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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