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1-019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20日
2.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公司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庞江华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票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0,686,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表决结果:
(1)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161,074.7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6,013.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58,436.34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的8,332,2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481,297.33元。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3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送现金8,322,2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
2对0股;弃权0股。
(9)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0,68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戚文遗
3.结论性意见: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1)粤德律股(意)字第05号)。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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