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梅泰诺: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李焰)
时间:2011年04月23日 15:01:57中财网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9次董事会,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公出差,委托王伯仲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外,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本人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的1次股东大会,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因公出差,委托王伯仲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独董述职报告之外,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故对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0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09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0年4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办公用房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三)2010年8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四)2010年1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五)2010年12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土地等资产的议案》,发表了同意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10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0〕37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0]434号)的有关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0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2010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10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了解、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对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等事 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1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 李 焰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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