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年05月06日16:21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专业全部在学院本部办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8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28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135万元,图书18.9万册。

二、计划特殊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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