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调整观测项目和管理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在做好中国气象局统一布局观测项目的基础上,可根据气候分布、业务服务需求、现有业务布局实际等自行确定本省份台站的具体观测项目和观测方式;优化观测方式和任务,取消各台站的人工定时观测和日常守班等观测任务;保留人工应急观测能力,在应急或特别工作状态下按要求开展应急观测;进一步推进观测业务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推进市县级观测业务重心向观测装备维护维修和现场核查、标校或检测、质量管理等转变。
此前,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已经历试点运行、全国业务试运行两个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西、新疆、青海等7省(自治区)气象局开展了试点运行工作。从2019年6月15日起,此项工作由试点运行阶段转为全国业务试运行阶段。
评估显示,地面气象观测全国业务试运行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自动化改革在增强观测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观测业务流程、释放基层人员红利等方面成效明显。其中,自动化观测频次较人工观测约增加4倍至8倍,观测数据传输用时由分钟级优化至秒级,数据采集流程以不落地方式直传至省级,观测业务工作量平均减少约30%;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数据在国、省两级数据环境实时落地,作为业务数据接入MICAPS平台,并在实况监测、预报预警等业务中得到普遍应用,实现了观测与应用的有效衔接;有力促进了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激发了各级气象部门在观测领域,特别是从自动化进一步转向智能化方面的创新热情。
下一步,中国气象局将做好组织管理,加强业务系统之间的衔接,确保各项业务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效益。加强观测、预报和服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推动强化省级业务部门数据质量控制、疑误数据处理等工作;组织做好自今年1月1日起的台站观测资料整编工作,确保观测资料连续性,强化对科研应用的支撑;加快修订完善观测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市县观测业务职能;持续做好重要观测设备保障和应急配件备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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