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2011-05-26 15:20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侧重于工程应用。我校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2010年我校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荣誉称号。多年来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收到社会广泛好评。

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审查合格,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领域

我校目前可在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以及仪器仪表工程等十个工程领域可在南京地区招收零星考生,授课地点在我校明故宫校区,上课时间主要在双修日;其他领域的零星考生录取后一律于报考次年9月到学校脱产一年学习研究生课程,然后回本单位完成学位论文。 五、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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