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政府监管力度需加大
近日,各地关于工业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报道不绝于耳,先是9月中旬铅酸蓄电池巨头江森自控上海涉嫌铅污染被责令停产整顿,10月又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比亚迪公司电池基地气味扰民,最近相关媒体又曝亚洲最大有机硅企业星火有机硅厂污染致千亩良田大幅减产……此类新闻不断挑动着普通百姓的紧张神经。
而且,与以往环境污染行为主要集中在“三高”企业相比,近来涉污事件的主角却频频出现在标榜“绿色社会责任”、“清洁环保”的知名企业上,这点也让不少专业人士大跌眼镜。
企业环评有走过场之嫌
“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为了拉动GDP增长,招商引资的压力很大,往往有大的企业来当地落户会开出很多优惠条件,各项审批项目进度也会加快。”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环评机构不负责任,许多地方的环境影响评价成了走过场,比如2009年发生的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长沙湘和化工厂的环评报告中没有提出含镉危险固废与废水的处理、处置要求,也没有原料、固废、“三防”措施,无污水处理设施,即使这样,仍然通过了环评验收。
在2010年3月到10月间,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和他的同事调查了八个省的18个工业园区。调查的结果仅水污染一项就令人惊心:调查样本中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工业园区,都或紧邻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或居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
报告列举了污染七宗罪: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成为“表面工程”,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环境纠纷隐患突出,污染转移现象严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力,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国外先进经验值得借鉴
在目前的产业转移的大趋势之下,相对而言经济不发达地区在某种程度上只能接受沿海落后的产业的转移,劳动成本高的要找劳动成本低的,污染代价高的要找污染代价低的地方。相较而言,欧美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类似的产业转移,他们也积累丰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
德国的生态治理模式也属于典型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从19世纪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德国生态环境一直遭受工业和战争的双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破坏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举世罕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相继关闭污染严重的煤炭和化工企业,并投入巨资对废弃厂区进行生态修复。德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生态监控网络,通过卫星、飞机、雷达、地面和水下传感系统,建立了遍布全国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德国气候变化、土壤状况、空气质量、降水量、水域治理、污水处理和下水道系统等进行实时监测。
政府考核机制有待改变
在企业频曝“污染门”的背后,不仅有污染企业自身的问题,而且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也难脱关系。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经济利益诉求之下,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江西九江市环保局的一名负责人就满腹牢骚:“环保没做好,老百姓有意见;可铁腕治理,有时候让当地政府为难。环保工作是最难做的。”环评甚至被看做是延缓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干扰行政决策者短期政绩按期完成的绊脚石。而担负环评监管职责的环保部门,常常游离于执法和执行命令的尴尬与无力中。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清晓建议,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改变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机制,将环保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地方政府来讲,不仅仅要追求经济指标增长最大化,还必须保证当地环境能够可持续发展。另外,还应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单指处罚金额的上升,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以罚代治理”的监管模式,否则,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就永远是一座海市蜃楼。
而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这是环保部第一次发布环境与健康主题的专项五年规划,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由环境事故引发的健康问题已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一位环保政策专家如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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