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迎“输血”新路径
来源:网络 2012-07-12 关键词:自动化 能源管理 节能环保 7月1日发布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中,合同能源管理章节格外引人注目,《规划》中提出,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此次"规划"的出台,明确了合同管理节能服务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规模与方向。更为重要的是,拓宽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融资渠道。”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助理孙小亮如此评价规划。 由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猛,《规划》对其未来几年发展设定了目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到2015年,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 国企进入 “合同能源管理,严格地讲,就是通过节能量产生的效益来回收其投资,投资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来承担。”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向记者表述。 “合同管理只是一种模式、机制。”孙小亮对记者表示,这有别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直接使用节能产品实现节能。 由于被改造企业无须投入资金,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和成本。这种新型的节能模式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猛。根据《“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从2006年到2010年,国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亿元。 其节能效果亦不可小觑,“十一五”期间,全国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 目前,节能服务行业总产值不到千亿元,但分析人士认为,节能服务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随着行业发展,大型国企逐渐进入到这一领域。尤其是在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下称“国办25号文件”)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后,神华集团、蓝星集团、广东核电集团等大型国企分别在同年成立子公司。这些国企以雄厚的资本与技术支撑,杀入与自身行业相关的化工节能领域。 不仅仅是国企,一些从事节能产品设备制造的企业也感知到行业的前景,纷纷成立节能服务公司。如2010年5月15日,上市公司智光电气注册全资子公司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 根据《报告》,工业节能投资远甚于建筑行业,占总投资的71.7%,建筑和交通分占26.3%、1.8%。目前为止,还没有产值达到《规划》预期的企业。 融资受限 尽管无须花客户一分钱,但合同能源管理并未能在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攻城略地。“企业自己做节能工作还是主流的。肯定是个好行业,但是这个行业限制的因素非常多。”孙小亮认为。 孙小亮向记者解释,目前存在意识、技术、融资等三方面的障碍。“意识上,客户并不能认识到节能的效益和重要性;技术上,找不到好的节能技术,不能合理地计算出节能效果、节能质量;融资上,节能项目不像房地产项目,不好评估,再则节能公司可抵押物缺乏,无法向银行贷款。” 周大地同样认为融资难是节能服务企业的主要障碍。如果只靠自有资金,这会导致企业无法快速扩张,“企业不敢接大项目,因为要把之前投进去的钱慢慢收回来。国外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资回报时间长,少则3年,长则5年以上。项目前期投资少则百万元,多则千万元。没有过多的抵押物,银行不了解这个行业和企业,不愿承担风险。这些风险在民企的项目中居多,项目毁约、收账困难、外部经济环境波动、金融政策调整等都可能有投资失败的危险。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EMCA在2010年年初成立融资服务部,6月推出“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对接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让金融机构与风险投资了解合同能源管理,并推荐优秀的企业。相关企业亦可提交商业银行类融资、租赁类、CDM项目财务顾问等申请。 实际上,节能服务产业获得的信贷额只占银行全部信贷额的5%。除了向银行贷款,企业为筹措发展资金是“各显神通”,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上市融资、设备租赁、担保、保理等多种途径“输血”。 6月18日,深圳市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成为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的企业之一,发行总额5000万元。同月28日,天壕节能(300332,股吧)作为第一家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业的企业在深交所上市,超额募资达6.5亿元。 政策驱动 7月4日,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就《规划》接受采访时表示,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又要加强政府引导。 事实上,自“国办25号文件”公布以来,官方当年相继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针对性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财政、财税等方面的支持,并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备案。 这次《规划》提出,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周大地认为,可以考虑把节能项目用来抵押贷款,“国外有些国家允许这样操作。” 后续的规划马上会出台。“思路和内容是一样的,这是战略新兴产业,我们的节能减排规划里面有细则是专门针对合同管理提出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该人士还透露,金融支持措施已在“国办25号文件”中提出,现在正在做细则的研究。
我要收藏
个赞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