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等三部门发文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据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