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4月1日至3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展览)     上海光大国际大酒店(峰会)  主办单位: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  支持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协办单位: 国家建材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成都建筑材料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马来西亚水泥协会        中国混凝土水泥制品工业协会        印度尼西亚水泥协会        新加坡水泥协会         香港水泥协会        韩国水泥协会  海外组织机构: 《World Cement》世界水泥杂志社  支持媒体:自动化网、《中国水泥》、《中国建材报》、《国际建材设备》、《水泥工程》、《新世纪水泥导报》、《水泥》、《水泥技术》、《耐火材料》、《矿山机械》、《通用机械》、《四川水泥》、《World Cement》、《 Z KG 》、《CEMENT INTERNATIONAL》、《Globe Cement》、《EuroXtrade》、《CEMENT INTERNATIONAL》、《Cement and its Applications》、《International Cement Review》、中国数字水泥网、中国水泥网、中国轴承行业网、中国润滑油信息网、中国减速机网、中国矿山机械网、中国分析仪器网、西部水泥网、水泥商情网、水泥工业网、中国水泥技术网、耐材之窗网、国际矿山机械网、中国带式输送设备网、水泥科技网、新型干法水泥网、中国焊接网、中国工程信息网等。  倾心打造水泥行业合作交流平台  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中国国际水泥峰会是覆盖水泥领域各类机械设备和技术的专业性展会和会议。2007年展会包括了展览、峰会、技术交流会以及水泥60强座谈会等,有效的针对水泥市场。该届展会吸引了2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家知名企业参展,峰会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水泥工业 ”为主题,600余位中外水泥企业领导和政界要人参加会议,共同研讨国际大型水泥企业集团的发展轨迹及管理经验,缩小国内企业与世界领先水平的差距;探讨通过兼并重组提高水泥生产集中度、调控市场及盈利水平的途径;推广创新的节能、降耗和减排技术,实现行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荣,且展示了最先进的技术及装备。2008年是中国水泥工业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扩张、兼并和重组愈演愈烈,市场竞争逐渐加剧。鉴于这种形势,水泥生产企业、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将会如何应对?  Cementtech 2008与您共同相聚中国•上海。  一、展出范围:  1. 矿山设备及工程机械:破碎机械、挖掘机、钻机、装载机、推土机、碎石机、带式输送机、矿用自卸汽车等;   2. 粉磨及辅助设备:管磨机、立磨、辊压机、筒辊磨、选粉机、各种耐磨材料及其修复设备等;  3. 煅烧和冷却设备:旋风预热器、预分解设备、回转窑、水泥熟料冷却装置等;   4. 输送运输设备:各类机械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5. 给料与计量设备:放矿闸门、给料设备、重量式计量设备、容积式计量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6. 废气处理设备:各类收尘设备、增湿塔、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  7. 散装及袋装水泥设备:散装水泥装卸设备、运输设备、计量设备、仓储设备,水泥包装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8. 工艺过程控制与自动化技术:控制系统、检测技术及设备、自动化仪表,新型干法水泥厂专用控制、高压大功率变频器、交流调速装置、交流变频传动装置等;  9. 余热利用:余热发电技术、余热锅炉、汽轮机、冷却发电机、冷却塔等;  10. 窑用耐火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  11. 设备润滑及润滑油:各种液压油、齿轮油、压缩机油、润滑脂及相关设备;  12. 废弃物处置利用技术和设备;  13. 水泥各种外加剂、外加材料;  14. 水泥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改造、生产建设、监理、协会、媒体等。  二、2008中国国际水泥峰会:  时 间:2008年4月1-3日   地 点:上海光大国际大酒店  有关具体详情请来电咨询:010-88366101  同期出版峰会、技术交流会论文集  三、展位收费标准:

  四、峰会收费标准

  五、广告收费标准

  注:按国内参展商收费的展台不得展示进口技术和设备,展台上不得使用国外公司名称及品牌商标。技术交流会信息发布费用包括交流会租用会议室、投影仪、语音设备、同声传译系统,演讲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讲演。  六、参展程序  1. 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 由组委会确认后,参展单位在提交参展申请表10日之内,支付50%的订金(也可付全款)。  3. 组委会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展位”的原则安排参展商的展位。  4. 在落实参展商展台位置后,组委会将向参展单位寄发《参展商手册》。  5.其余50%的参展费用参展须在2008年3月1日前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