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 08:12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昨日下午5点10分,当杨晓岩和她另一个同伴走出法院时,脚步显然轻快不起来。作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的代理律师,20分钟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虹宣判施耐德败诉。这意味着她的委托人需要向原告温州正泰集团支付高达3.3亿多元的赔偿,并被勒令停产侵权产品。  至此,低压电器行业内的中国老大和全球老大的侵权案暂时告一段落。  40分钟宣读判决书  下午4点的开庭时间,暗示着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已经没有留给原、被告双方辩论时间了。“今天主要就是宣读判决书。”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随后,审判长用了40分钟宣读了厚达55页的判决书。  即使是枯燥的技术环节分析,让前来旁听的正泰集团人员也觉得悦耳,因为所有的证据都让正泰处在有利的环节。对于结果,正泰也似乎早已经成竹在胸了,这从他们前来旁听的人数中可以看出:正泰集团用了辆中巴车来运送旁听人员,而施耐德只来了两个律师。  当法庭宣读完判决书,认定施耐德侵权成立并赔偿3.3亿元时,独自坐在旁听席第一排,主管技术的正泰副总裁王书成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这一索赔金额远远高于此前施耐德对正泰的10多起诉讼所加起来的全部数字。  “对于这个结果,应该讲我们是满意的。”正泰集团法律总监徐志武对记者说。施耐德的代理律师杨晓岩则以“判决书刚下”为由不接受采访。  源起售价10元的断路器  案子从一开始,就似乎有了某些“征兆”。这个高额的索赔案恰巧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开庭,并被媒体称为了中国知识产权纠纷最高索赔案。  开庭当日,正泰代理律师称,施耐德的5款产品落入正泰的一项“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正泰损失3.3亿多元。和国际巨头施耐德同时被正泰推上被告席的还有其经销商斯达电气。  “正泰的这项专利技术应用在型号为NB1小型断路器上面,1997年就提请了专利申请。”徐志武对记者说。而这些小型断路器仅为两三个火柴盒大小,“我们单个只卖10元,施耐德大概卖二十几元。”  就是这个小小的断路器,正泰律师认为,施耐德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共生产销售侵权产品8.836亿多元,通过其上报工商、税务部门的产品利润率计算,获利超过3.348亿元。  作为此案的关键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今年5月判定正泰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有效,驳回了此前施耐德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  “我们取得了关键一步的胜利——专利有效性是诉对方侵权的法律基础,专利复审结果确认了这项专利的有效性。”徐志武说。在去年8月正泰向法院起诉后,施耐德当月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正泰专利无效”的宣告请求。在今年4月的庭审中,施耐德在答辩中也对此进行重点陈述,认为正泰该项专利不具专利性,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  “复审结果宣告施耐德这一理由不成立。”  正泰曾经24次当被告  如今对簿公堂针锋相对的对手,昔日却有着长达十年合作谈判的经历。  1995年进驻中国的施耐德,像其他跨国公司一样,近十几年间,已成功并购了梅兰日兰、美商实快电力、TE电器和欧洲配电业第二大巨头Lexel等国际著名企业,其技术竞争实力飞速提升,在中国并购、合资了17家企业。  正泰董事长南存辉曾在不同的场合讲述了这样的事情:1994年,施耐德希望以现金方式收购正泰80%的股份,被南存辉拒绝;5年后,施耐德又提出控股正泰集团51%的股份,同样被南存辉拒绝;再过5年后,施耐德把门槛降低到各占50%的方式合资,结果仍然遭到南存辉拒绝。  谈判失败后的2005年,施耐德马上在几个国家对正泰提起诉讼。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曾先后在国外起诉正泰专利侵权的案件18起;在国内起诉正泰的专利侵权案6起。同时,施耐德很快转向正泰的竞争对手,与国内排行第二的德力西洽谈。  就在双方宣布成立合资公司后不久,南存辉就站出来公开质疑:施耐德的目的是垄断。  一次胜诉的示范效果  官司的吵闹永远比不上市场竞争的激烈。  业内人士分析,低压电器领域涉外知识产权纷争升级的背后是国际市场竞争的白热化。跨国公司希望在中国低压电器低端领域扩大市场份额,而正泰的产品也已经输向施耐德等跨国公司所占据的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主要市场,这就引起了国外对手的高度警惕。  “正泰的这起案件被称为是中国国际贸易摩擦的‘三大案例’之一。”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教授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天一审正泰的胜诉,说明了一直以来,民营经济技术落后,知识产权掌握不多的局势已经有所改观。”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正泰集团总资产已经超过60亿元。来自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正泰在国内企业五百强中排名20,在全国民营五百强的排名中则位于13。“同时,也说明了跨国企业也不一定都是‘守法者’。”  “这个官司还具有示范的效果。”杨轶清还认为,官司证据确凿、事实认定清楚是一方面,“如何打赢得理的官司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正泰的官司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不过,同在柳市发展的低压电器同行们对于此场官司的关注度远远胜于对当地缺电少地的焦虑。“官司的胜利是一部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施耐德确实掌握了更多的先进技术。”浙江泰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包秀敏在听了转述审判结果后说。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记者 陶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