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河北发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在今天(6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26日,河北省印发实施《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成为全国第一个印发实施方案的省份。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首个印发省份 更加符合省情
新闻发布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薛永纯介绍了河北省总体方案的突出特点。
在方案制定上,坚持三个原则。坚持与国家步调一致原则,国家层面涉及的,全部深化细化,制定落实方案;坚持融合推进原则,将全省正在开展的整治工作全部纳入三年行动,做到有机结合、切实融合;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实施方案所有准入门槛、目标任务只高不低,时间节点只提前不延后。
国家层面包括1个行动计划、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方案。河北结合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等5个专项方案,形成了更加符合河北省实际的“1+2+14”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体系。
在方案推进中,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监管执法贯穿始终,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方案》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实施方案
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包括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实施方案。
2个专题实施方案包括: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观看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规范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包括: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实现6个100%,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覆盖率10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覆盖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率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达标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率投用率100%,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成率100%。
煤矿安全整治,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55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个以上,全省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90%以上。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系统)350座以上,尾矿库50座以上,选矿厂60家以上。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建成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一灯一带”建设,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完成19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内河“三无”船舶、通航秩序治理、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和邮递企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绿盾”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既有铁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冶金安全整治,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完成炼铁、炼钢、煤气单元的诊断,所有钢铁联合企业完成制度诊断。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省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加快各级指挥中心、雷达基站、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力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旅游安全整治,持续深化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完成42处地质灾害点整治,完成所有等级景区灾害点排查整治。
燃气等安全整治,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倒灌、游商等行为。严格落实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我省城市安全韧性评价标准。开展城市房屋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狠抓建筑施工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冶金类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拟废弃危险化学品需依法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祝龙超、何雪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首个印发省份 更加符合省情
新闻发布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薛永纯介绍了河北省总体方案的突出特点。
在方案制定上,坚持三个原则。坚持与国家步调一致原则,国家层面涉及的,全部深化细化,制定落实方案;坚持融合推进原则,将全省正在开展的整治工作全部纳入三年行动,做到有机结合、切实融合;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实施方案所有准入门槛、目标任务只高不低,时间节点只提前不延后。
国家层面包括1个行动计划、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方案。河北结合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等5个专项方案,形成了更加符合河北省实际的“1+2+14”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体系。
在方案推进中,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监管执法贯穿始终,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方案》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实施方案
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包括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实施方案。
2个专题实施方案包括: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观看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规范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包括: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实现6个100%,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覆盖率10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覆盖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率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达标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率投用率100%,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成率100%。
煤矿安全整治,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55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个以上,全省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90%以上。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系统)350座以上,尾矿库50座以上,选矿厂60家以上。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建成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一灯一带”建设,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完成19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内河“三无”船舶、通航秩序治理、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和邮递企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绿盾”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既有铁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冶金安全整治,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完成炼铁、炼钢、煤气单元的诊断,所有钢铁联合企业完成制度诊断。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省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加快各级指挥中心、雷达基站、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力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旅游安全整治,持续深化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完成42处地质灾害点整治,完成所有等级景区灾害点排查整治。
燃气等安全整治,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倒灌、游商等行为。严格落实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我省城市安全韧性评价标准。开展城市房屋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狠抓建筑施工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冶金类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拟废弃危险化学品需依法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祝龙超、何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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