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行动方案
为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加力驱动淄博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聚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制定出台了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
充分认识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重要意义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以“人”为核心要素向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发展新模式正在加速形成,发展数字农业农村资源无限、空间无限。要遵循发展规律,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基建等重大机遇,抢占产业风口、走在时代前列,以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为引领,积极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推动淄博市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抢占现代农业发展制高点、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
明确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
明确理念路径。强化市场化理念、产业组织理念。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市场方式链接优质平台资源和相关配套要素,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本链协同发展,构建完善发展生态,合力向产业链条上游延展、向下游掘进。强化平台思维、生态思维。以整合融合为路径,搭建共享平台,打通断层断点,协同推进数据采集、入库、清洗、标注与应用,健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搭建形成涵盖各要素、连接各环节、覆盖各领域的普惠型一体化数字网络,逐步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发挥优势、重点突破。以市场需求为驱动,依托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村居,率先在优势产业、产品、产区推广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坚持试点先行、连点扩面,依托优势产业产品、龙头企业和专业园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打造一批众筹农业、订单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智慧村居等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明确五项重点任务。聚焦农业生产加工,聚力打造数字农业先行城市。建设以农业物联网、RFID、天地空一体化、人工标注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获取系统,以5G、IPv6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通信系统,以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支撑的农业数据处理分析系统,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的精准决策、精准生产、精准管控、精准服务。聚焦农产品仓储物流,聚力打造京津冀和长三角之间的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基地。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引进仓储物流资源,高起点建设布局淄博、连通全国的冷链基础设施,培育冷链产业集群,逐步构建形成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产业生态圈。聚焦农产品市场营销,聚力打造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双节点城市。积极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搭建体验中心、优选店、社区服务中心等线下载体,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营销网络,发展营销新模式新业态,形成农产品传统营销“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模式。聚焦农旅融合发展,聚力打造智慧乡村游学研目的地城市。依托精致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业态和景区化企业、园区、村庄等资源,打造农业农村旅游网络信息平台,加快农旅产品生产经营模式、服务管理、推广推介数字化改造,构建农旅融合数字化发展新体系。聚焦夯实基层基础,聚力打造智慧村居样板城市。深化网格化管理,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着力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改造提升便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等关键环节,建设智慧基层党建、智慧阳光村务、智慧绿色村居、智慧满意民生、智慧平安乡村,实现对人、地、物、事等要素的智能化服务与管理。
明确行动目标。到2022年,农业农村节点性、支撑性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到户,5G覆盖建制镇驻地及部分重点村居,全市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建成并全面打通各领域数字通道;分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单位、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占农业整体经济比重稳步提高;数字技术在村务管理、基层治理、人居环境、便民服务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数字农业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以全市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为引领,涵盖农业农村各环节、各要素、各领域的普惠开放型数字化网络初具规模;初步完成农业优势产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服务供给、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等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农村应用模式,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
聚力推进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十项带动工程
农业农村数字网络升级工程。大力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加快升级宽带网络,实现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推进农村接入网IP化、光纤化和终端智能化升级,在镇村重点公共区域布设免费WiFi热点,提升无线网络覆盖能力。加快布局5G基站,抢抓新基建机遇,分梯次、分领域推进5G基站向镇村延伸,提升5G移动网络覆盖率,到2022年,实现建制镇、重点村覆盖。鼓励网络资费优惠,鼓励各网络运营商制定面向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资费优惠方案,鼓励与镇村整建制达成优惠协议,丰富信息服务终端和手机应用程序,切实降低涉农领域网络资费。整建制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建成益农信息社,达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和有持续运营能力“六有”标准。
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引领工程。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围绕增强农业农村大数据采集存储计算能力,整合统筹现有硬件资源,形成统一建设、接入、数据、输出、应用标准,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一体化运转机制,构建交互顺畅、动态实时、精准精确、信息丰富、高效共享的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到2022年,完成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搭建、数据采集、功能整合等基础工作。打造市域数字农业农村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依托国家遥感、导航、通信卫星等空间基础设施和各类商业卫星资源,形成天基网络淄博农业农村应用模式;购置新型遥感器无人机,增强常规监测、快速响应的遥感观测应用能力;整合市内物联网数据采集设施,强化地面实时观测和数据抓取能力,形成统一的地面物联网数据调用体系。到2025年,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覆盖全市300亩以上农业园区或规模以上养殖场。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坚持“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原则,依托市大数据应用平台,整合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产气象、农业产业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行政执法、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农产品销售市场、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管理服务等信息板块,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并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向社会开放共享各类农业农村数据。到2022年,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得到有效应用。打造数字农业农村服务管理风控技术体系。建立相关知识库、模型库,开发种植业、畜牧兽医、监督管理、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统计填报等功能模块,为市场预警、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等决策提供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变化、灌溉水质变动、动植物疫情、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市场供需失衡等风险监测预警,提高农产品供给安全因素实时监测、预测预警和快速指挥处置能力;贯通市、县、镇、村党务政务事务管理平台,为农村科学决策服务管理提供支撑;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规范数据管理、设备管理、备份管理、事件管理、发布管理、应急管理等流程建设,确保稳定可靠安全运行。2022年年底前,主要监管领域基本编制完成数字农业农村服务管理风控技术标准并按标准建立工作运行体系。
数字农业生产加工融合工程。发展数字田园。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建设精准种植、环境控制、水肥药精准施用、智能农机调度作业监控、智能分等分级决策系统,逐步实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到2022年,建成1000亩以上规模数字田园30家,智慧农机应用得到推广;到2025年,60%以上的规模化田园完成数字化改造,大型田间智能装备得到广泛应用。发展数字果园。运用物联网技术和绿色防控、生态栽培技术,精准分析、修复改良果园土质,实现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护,建立涵盖产地信息、成长档案、物流过程、质检报告等信息的二维码体系。到2022年,建成300亩以上的规模数字果园10家;到2025年,达到30家,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规模化果园完成数字化改造。发展数字牧场。推进规模牧场畜禽圈舍电子识别、环境感知、精准投料、通风温控、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集成应用,加快构建“一场(企)一码、一畜(禽)一标”动态数据库,建立养殖、屠宰、饲料、兽药等企业数据直连直报机制,实现生产环境质量、投入品和产出品数量质量精准管控。到2022年,建成规模以上数字牧场10家;到2025年,建成规模以上数字牧场30家。发展数字种业。打通品种创新线、种子种畜禽市场线、种业主体线,推进种源数字化动态监测,建成投用种业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开展涵盖科研、生产、经营等种业全链条的智能数据挖掘和分析,加快“经验育种”向“精确育种”转变。到2022年,完成种业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到2025年,种业数字化改造全面完成。发展数字加工业。突出农产品净化处理、分类分级包装、预冷储藏保鲜等环节,支持建设标准化数字化气调库、冷藏库、烘干设备、包装设备,全面提高自动化、智能化初加工水平和能力。对七河生物、巧媳妇食品等行业骨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到2022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数字化改造20家;到2025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数字化改造50家。
数字农业龙头企业和园区引培工程。建设阿里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城市,推进落实与阿里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区县为单位整合地标及优特农产品,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数字农业”新型农业组织体系,打造牧场、菜园、果园、田园到餐桌的4个数字农产品加工区,每个加工区以2—3个龙头企业为引领,建设盒马鲜生直采生产基地;加快打造阿里数字农业山东仓,建成涵盖猪肉熟食深加工包装线、冻品牛肉自动化生产包装线、大型智能速冷速冻库、静电离子冷藏软化库、阿里数字农业主体产业公园、文创旅游园区、人才公寓等板块在内的阿里数字农业产业中心。积极链接优质资源要素,以“六个一”招引新机制为引领,聚焦阿里、京东、华为农业等平台和凯盛浩丰、浙江国誉等行业龙头企业,精准突破农业农村领域“双招双引”。加快推进落实浙江国誉智慧农业农村特色产业集群、凯盛浩丰智能温室大棚、“农邮惠·乐淘淘”惠农合作等重点项目,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能。培优做强专业园区,立足淄博特色优质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按“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要求,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合一”,以科技园为载体为数字农业技术提供产业熟化场景、展示场景和推广场景,以产业园为依托实现市内外农业资源要素云上整合,以创业园为平台引入新农人和新生代农业企业家,营造良好数字农业产业生态。集中扶持得益乳业、高青纽澜地、淄川七河生物、俊岭、裕翔德、桓台泓基、博信、周村宝山、临淄巧媳妇、忆当年、禾丰、沂河源中日健康农业示范园、中以果业等骨干企业数字赋能,加快做大做强,形成市场资本、技术信息、人才服务等高度耦合,能够成为行业标杆的数字化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现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力争每年打造10个智慧园区、10个智慧小镇、50个智慧村居、50家数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数字农业科技人才和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打造政产学研创新链,积极对接争取中国农科院等国家队指导支持,整合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市农科院等校地资源,共建淄博数字农业农村研究院。深化校企融合发展,推动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农业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创办淄博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联盟和数字农业孵化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园区与科研院校、重点实验室建立创新协同共享机制,在品种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市场销售等环节熟化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提供一批全产业链数字融合应用整体解决方案。建强数字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淄博人才金政37条”政策效应,依托各类企业、园区、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办“云上农校”,积极培育一批以手机为新农具、数据为新农资、直播为新农活、网红为新职业的新农人。到2025年,累计培训数字农业农村人才3万人次。鼓励数字科技社会化服务新业态发展。以龙头骨干企业和园区为支撑,以科研院所、涉农合作社等社会主体为补充,新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中心,鼓励开展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包装、农业气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信息对接等“私人订制”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加强移动端科技服务应用,强化运用中国农技推广、云上智农、思远农保姆等成熟APP应用,以农业产业细分门类为组别,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创新开发一批实用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农技APP应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服务体系,以镇为单位,整合企业园区、涉农科研基地及基层农技推广站、种子站、畜牧站等资源,为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业散户提供农业生产难题解决方案。到2022年,所有建制镇建成一所镇农业产业服务中心。
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工程。构建农药等投入品全程闭环监管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加强农户农资购买使用、包装物回收数字化监管,推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生产主体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创新应用。到2022年,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实行合格证制度管理;到2025年,90%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合格证制度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升项目,积极对上争取中央部委、省支持,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平台和体系建设。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镇监管站等追溯点进行改造升级,建立追溯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联动机制;运用RFID、二维码、GIS等技术,汇集研判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监测等数据,实施农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农产品全程化质量安全管控。到2022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实现追溯管理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基本实现源头可追溯、风险可预警、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做强“齐品·淄博数字农谷”地域品牌,以“齐品·淄博数字农谷”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充分利用淄川富硒、沂源高锶等资源禀赋,重点培育提升沂源苹果、临淄蔬菜、博山猕猴桃、高青西红柿、池上桔梗、沂源大樱桃、黛青山软籽石榴、淄博池梨、蓼坞小米等特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品质,做大规模,做响品牌。深度挖掘区域公用品牌文化内涵,开展知名农产品品牌评价,策划组织高端市场推介活动,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创建健康农产品生产高地和品牌强市。到2022年,培育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产品品牌120个。
绿色智慧冷链物流补链延链强链工程。健全城乡冷链产融体系,发挥鲁担产融淄博市城乡冷链物流产融生态平台引领作用和数据增信效应,引进培育融资租赁公司,为淄博市城乡冷链建设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推动城乡冷链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点带链、以链组网”,科学布局田间预冷仓和分布式加工点,优化衔接产品集收、产地加工、电商拉动、城乡配送等链条环节,重点建设临淄智慧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博山果蔬冷链加工产业园,打通农产品物流“最先一公里”。到2022年,基本建成“1个综合性中心园区+5个特色冷库园区+N个移动冷链设施”城乡冷链产融体系。建设一批重点智慧冷链物流项目,加快推动建设阿里农业数字山东仓、进出口冷链物流保税仓储加工贸易中心、中国供销·淄博智慧物流产业园、中国(淄博)海月龙宫物流港项目、智慧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高青正茂农业产业综合体项目等一批重点绿色智慧冷链物流项目。到2022年,重点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构建绿色城乡物流共配体系,以万梦众创、新星集团、云鸟供应链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引进深圳地上铁等一批新能源物流企业,整合镇域及以下快递服务,在乡村重要节点设置站点,采取定点、定班、定线、定价方式,鼓励采用小型新能源宅配车辆,提高城乡配送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新能源城配物流车辆突破2000台,基本实现全市村域绿色物流全覆盖。建设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云平台,以数字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冷链物流设施,筹建全市绿色智慧冷链物流云平台,建立仓储物流全链条监管系统,整合吸纳区域及国内物流数据资源,为车货匹配、产品交易、供应链金融等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仓储物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深度融合。到2022年,平台注册冷藏车辆突破1.5万台,年交易额突破50亿元,培育成为行业领先的专业冷链网络货运平台。打造冷链运输专业队伍,引导传统运输企业向绿色智慧冷链物流转型,鼓励制造业企业发挥自有冷链物流优势,进行业务剥离提供第三方服务,积极吸引淄博市外流企业回流。到2022年,全市专业运输车辆突破2000辆。培育壮大智慧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吉利、一清舜泰、鑫能集团等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依托高新区积极招引中集集团、福建雪人等龙头企业,提前布局无人车冷链配送应用场景,延展完善智慧冷链物流产业链条。到2022年,智慧冷链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数字农业营销业态体系更新工程。培育壮大农产品销售主体,推动建立大型商超与农业龙头企业、数字农业园区常态化对接机制,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淄博商厦、新星集团等大型商超及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拓展线上业务。到2025年,打造3—5个线上批发主体。聚焦“直采+宅配”等新模式,推进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培育壮大本地社区电商团购平台。到2025年,力争培育5—8个区域性社区团购经营主体。催生农村电商新业态,积极引进盒马鲜生、京东、每日优鲜、拼多多、村邮乐购等龙头平台,培优做强乐物、忆当年、极有鲜、润邦生态、沂蒙山旮旯等本地电商平台,采取基地直采、平台直配的方式,加力推进优质农产品上云触网。到2022年,形成10家以上涉农电商领军企业构成的电商矩阵。以盒马(淄博)数字农业产业中心、聚米科技等为龙头布局建设淄博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全域直播营销带货,打造“体验+社交+电商”闭环,建设直播电商强市。到2022年,力争形成3个功能完善的电商直播基地。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推进农业订单化生产,倒逼农产品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个性化生产。建立完善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一体化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建立营销、订单、配送、结算全供应链跟踪机制。积极争取沂源县申报国家“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
农旅融合发展数字赋能工程。加强农旅融合资源建设,建立覆盖全域的市、县、镇、村农业农村旅游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园区村庄景区化工作,不断提升精致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策划推出“全市十大乡村旅游节事活动”,设计3—5条全市乡村旅游两日游精品线路,打造农业农村旅游新亮点。打造一批游学研基地和拳头产品,加强数字农旅智慧游学研产品开发,建设特色游学研旅游基地。健全完善微信号、抖音号等媒体营销渠道,实现多平台、全方位线上营销。开展2020“乐游淄博”文化旅游活动年,助力提高数字农旅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推进数字农旅平台建设,加大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力度,整合智慧旅游手绘地图、在线预订平台等资源,开发建设电子地图、实时解说、VR全景电子导览系统和网上预订支付系统,加快完善智慧旅游营销、管理、服务三大板块和导航、导览、导游、导购“四导”功能,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淄博”进程。
智慧村居治理工程。深入推进智慧党建建设。充分整合“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用好山东e支部、党员教育网等系统,推动农村党建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全面增强党在农村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治理数据资源,加快“雪亮工程”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增点扩面、联网共享、深度应用,实现“一图全面感知”、实时动态感知,构建市、县、镇、村智能化全息感知的治安防控和社会治理体系。到2021年底,建立一套符合淄博实际的共享应用体系,90%以上的村(社区)综治中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市级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绿色村居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数据,建成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对农业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围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处理、规模化养殖场、道路保洁等短板,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打造智慧满意民生。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共享使用,逐步实现户籍、教育、就业、低保、残疾等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有效共享;积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线上业务,实现公共服务“全程网办、全市通办”。
精准实施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十项支持政策
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对涉及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领域的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建立“绿色通道”,全额全款第一时间拨付到位。市级整合设立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资金1亿元,县级财政要参照市级做法同步设立专项资金池。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金引领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基金,对实缴社会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按照实缴社会资本的1%进行奖励。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投资当地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其投资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和创投机构投资奖励。市内政府引导基金参股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基金,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1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通过PPP等市场化方式,保障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投入。
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对创建数字农业园区的土地流转,区分山区、平原等不同特点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山区大户30亩以上、园区300亩以上,平原大户100亩以上、园区1000亩以上规模化流转土地的,按不超过土地流转费用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助,连续补助3年。
建设用地专项保障政策。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其用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对冷链基础设施项目,其需求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详细规划。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作价入股,与工商资本建设经营乡村旅游、创意办公等设施。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利用荒山丘陵地带建设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农业重点项目,可再造耕作层的,在批准项目建设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土石,可用于本项目建设,除自用以外确有剩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处置方案,通过政府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在批准项目建设范围内实施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可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执行。
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发展水肥一体化的数字农业园区,按实际完成投资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或用智能新设备嫁接改造现有农机为智能化装备的,在国家给予购机补贴的基础上累加1倍补贴,最高不超购机总额的50%。农业支架网室等设施农业建设按照实际投资50%一次性补助。对新增冷藏运输车辆及冷藏设备,给予购置款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8万元,每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场景应用拓展支持政策。对全市涉农电商领军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农产品电商快递费用,按1元/单对承运企业进行补贴。对每年认定的数字农业园区、智慧小镇、智慧村居、数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奖励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50万元。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企业项目招引落地奖励政策。对引进的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享受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及政策保障;对引进国内数字农业农村头部企业或实力企业、品牌企业的,实行“一事一议”特殊政策。对首次认定的中小微数字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数字农业领域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补助。对绩效评估优秀的“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扶持。
专业人才及团队支持政策。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博市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淄博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市财政给予2000—5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对符合淄博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向、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对新培育和全职新引进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具有世界级水平、带领核心团队,在淄博市开展数字农业产业化的顶尖创新人才,市财政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最高200万元。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柔性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对企业和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的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对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新引进的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对未购买淄博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人才,在新购其他商品房时,博士研究生发放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工商资本下乡鼓励政策。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数字农业农村项目,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引导市县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与工商资本合作,积极参与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
数字农业农村担保支持政策。健全政银企担项目联动机制,设立淄博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农业农村板块,建立数字农业农村项目库,积极向金融机构和省农担、鑫润融资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荐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担保增信,实现资金供需高效对接。鲁担惠农贷对300万元以内的项目,贷款担保费0.5%、省财政贴息3.175%,300—1000万元的贷款,担保费0.5%。
以上十项支持政策根据评估效果实施,同时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最高政策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产业政策和人才支持政策可分别兑现。
凝聚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共识合力
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淄博市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集体谋划,研究部署重要政策、重要问题、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行动落地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序时进度,推动工程落地和政策兑现。依托淄博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吸收国内外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专家学者参与,为科学决策和行动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争创全国数字农业农村有关改革试点,在资源及平台普惠共享、数字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管理、农业农村资源资产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聚力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对数字农业农村“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实行项目专班推进,顶格接洽、顶格协调、顶格督导。
强化绩效评估。开展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延伸绩效管理,评估结果作为全市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攻坚行动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建立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各类媒体媒介,采取专题采风、专项推介、专栏报道等形式,全面展示行动新成果新成效,形成浓厚氛围。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批准,举办数字农业农村论坛、数字农业装备博览会等高层次会展活动,提升淄博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孙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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