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_新浪教育
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1年04月22日 16:22新浪教育讯 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办学目标:北京科技大学发扬“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光荣传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特色突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国家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
第三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我校设定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等级要求达到AA。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按照A+A+、A+A、AA的顺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各类特长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十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进行。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①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理科实验班:
学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别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主要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的自然班学习,并配备由资深教授担任的学术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实验班教学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具有保研资格,实行本、硕、博连读。理科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条 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七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学习。
②经济管理学院按三个大类进行招生,分别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和“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两个专业。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开始分专业学习,专业选择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一年半的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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