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年04月15日20:28证券代码:300053证券简称:欧比特公告编号:2011-004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王伟、乔东升、李付海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女士主持。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2010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其于2011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GF 字第 010068 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893,340.52 元、利润总额 34,756,383.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12,751.99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本报告内容详见《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其于2011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1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1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10068号),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12,751.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68,728.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06,872.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782,460.31元,截至2010 年12 月31日止,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9,988,339.50元;公司2010年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395,394,633.52元。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 2010 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10,000万股。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报告于2011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度审计和日常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监事会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议案,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于2011年4月1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
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提名王伟、赵希军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次会议作出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及第八项决议所及事项将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1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伟女士,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统计师。曾任渤海造船厂工业统计,珠海晶华光学有限公司统计、人事经理,自2002年于欧比特(珠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珠海市欧比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2、赵希军先生,生于1969年1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物理教育专业,本科。曾在山东省费县实验中学任教;曾任山东省费县职业中专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行政人事部长兼产品管理部部长。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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