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山推股份(000680)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2011年04月26日09:0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11]第3-0165号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年 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 合并利润表,2010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1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0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咏华
中 国·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海臣
2011年4 月24 日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原山东推土机总厂的基础上进行改组,经山东省济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济体改[1993]第 79号文批准,于
1993年 3 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鲁计财字[1995]966 号文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山东省 1995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计划
1,250 万股,用于解决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1996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67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境内社会公众发售新股 8,860 万股。1997年 1月22 日公司流通股10,11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000680。
1997年 7 月4 日,公司以总股本23,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2
股,共计增加股本4,712 万股,流通股股东被送红股于 1997年 7 月7 日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 2002 年、2003 年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71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4 年 6 月8 日至6 月21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5,439.60万股,并于 2004年 6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以总股本
33,711.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2股、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4 股,共计增加股本 20,226.96 万股。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3,938.56万股。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06年5 月29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股转增 1股的比例,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 3,771.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3,771.46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7,710.02万股。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6月8 日,公司以总股本57,710.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2股,增加股本 11,542.00万股,送红股后股本增至69,252.02万股。
根据公司 2007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136号文批准,公司于2008年 2 月27 日前向原股东配售股票 66,644,338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7.62元/股,增资后公司股本增至
759,164,530股。
公司法人代表:张秀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000018047901。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 国道58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须凭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0年 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 日起至12月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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