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00235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书2011年04月27日01:1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条件,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过往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肖向锋 黄 宾 黄幼茹
  2011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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