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恒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中恒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时间:2011年04月27日 17:12:09中财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中恒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进口支付约占物料采购总额的30%左右,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了适应外汇汇率、利率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有效防范化解汇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开展相关进口外汇组合业务。 二、公司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相关外汇交易业务,包括汇付通、海外代付等。 远期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情况如下: 1、进口相关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进口相关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且金额与应付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中进口押汇及远期售汇业务不超过1500万美元;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需要进口押汇或支付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资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公司内控制度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订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实际外币付款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上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保荐意见:公司发生该等业务是其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公司已关注到此业务的风险并制订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华泰联合证券对于中恒电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远军 武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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