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04月28日04:09
证券代码:002364证券简称:中恒电气编号:2011—1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1年4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10:00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应到董事8名,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徐增新、岑央群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朱国锭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支持公司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同意授权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及担保(或抵押)方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与该项授信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公司承担由其签名带来的应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期限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11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
三、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2011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业务期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金额折合美元不超过1,500万,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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