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启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我国5年建成300个电气化县
基本解决规划区内无电人口用电
新华社重庆5月7日电(记者李松、姚润丰)今年我国开始全面启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5年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基本解决规划区内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这是记者从7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水利部部长陈雷说,水能资源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农村小水电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民生工程。“十一五”期间我国开展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了400个县的规划任务,建成了432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累计解决9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这些电气化县人均年用电量由631千瓦时提高到2015千瓦时,增长62.4%;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555千瓦时提高到798千瓦时,增长43.8%。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水电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广大贫困山区用电水平低、无电缺电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率只有46%,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为此,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在水能资源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继续建设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规划总投资435.2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515.6万千瓦,新增年发电量191.6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655.3万吨标准煤,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76.5万吨;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人均和户均用电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长25%以上。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500万千瓦
新华社重庆5月7日电(记者姚润丰、李松)水利部部长陈雷7日介绍,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的要求,我国规划5年内将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5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7400万千瓦,为改善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保障民生做出更大贡献。
陈雷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说,“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水电工作将坚持治水与办电结合,开发与保护统一,新建与改造统筹,建设管理并重,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大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切实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增加代燃料装机140万千瓦,解决140万户、560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2000万亩;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基本解决规划区内农村无电缺电人口用电问题,新增农村水电装机500万千瓦;完成2000座、400万千瓦的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任务,全面提高农村水电综合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详细阅读
"十一五"农村水电新增年发电量达到800亿千瓦时
新华社重庆5月7日电(记者李松、姚润丰)记者从7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十一五”农村水电新增年发电量达到800亿千瓦时,相当于新增一个三峡的年发电量,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农村水电是指装机容量5万及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根据我国农村水电最新年报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水电年末装机容量达到5900多万千瓦。农村水电年发电量达到2044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水电总发电量的30%。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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