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全力推进反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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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 (通讯员 杨君 记者 髻箫)想“人间蒸发”?想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故意不还钱?想假离婚打“游击战”?想依靠地位身份无视法院判决耍特权?为巩固“清积”战果和无执行积案活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采取十项措施专门“收拾”那些翻着花样规避执行的老赖。
在曲靖中院5月16日下午3点举办的反规避执行新闻发布会上,执行局副局长李飞介绍:今年曲靖两级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上将采取十招反制措施:一是利用全省执行指挥中心信息自动化预警系统,通过网络信息搜寻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二是法院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多个部门携手,多方位查找被老赖转移出去的财产;三是对被执行人的配偶(前配偶)、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进行财产调查,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强制执行;四是对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等想“金蝉脱壳”的单位,坚决依法制裁;五是滥用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案外人异义程序的,及时审查裁定,在审查期间转移财产的坚决依法制裁;六是利用和解协议恶意拖延、转移财产的,一经发现将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七是夫妻协议假离婚或利用夫妻约定将共有财产转移到没有债务的一方或子女名下的,将根据相应情况采取措施;八是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的,法院将委托专业审计所进行财产审计;九是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规避执行的,向人大、政协上级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十是对其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按抗拒执行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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