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云峰 通讯员 林冠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2月8日上午,北京工商大学组织教职工参观“铭记伟大胜利 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北京工商大学纪委 供图)
本期看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要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北京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通过精准赋权,增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权威性,实现市属高校监察全覆盖;建章立制,规范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办案质效;同向推进“双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逐步落实落地,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12月3日,首都体育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部署会,围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驰而不息纠治元旦期间“四风”问题作出安排。
此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召开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全市各高校坚持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会议提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科研经费、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整治‘四风’问题等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后,北京立即行动,启动全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两年来,北京市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通过赋予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双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举措,推动改革落地落实、监督有形有效,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明确职责赋权赋能
在市属高校设置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明确高校纪检监察机构8项职责4项权限,实现市属高校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2月1日,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美祥主持召开学院资产清查调度会,针对上一轮市委巡视中发现的“清查资产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了解学院有关部门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类似的监督调度会,王美祥每周都要召开一次。
“高校是熟人社会,各种关系交织,过去由于体制机制不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常常会面临单打独斗、力不从心的状况。但现在,我们底气足了,腰杆硬了,敢说话了,开展工作也顺畅了。”王美祥坦言。
变化正是源自北京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根据改革要求,北京市属高校保留纪委设置,校纪委书记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由市监委派出的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退出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改革明确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等8项主要职责,赋予监察专员办公室谈话、查询、鉴定等7项调查措施。改革既精准赋权又高效赋能,极大地提高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北京各市属高校不断优化人员配备,按照不低于党委职能部门平均人数且不少于5人的原则,全面加强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力量。截至今年11月底,北京市33所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数共计177人,比改革前增加41人。
力量的充实为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支撑。
目前,北京市属高校共有监察对象25500余人,其中,非中共党员7500余人。改革赋予市属高校监察权,把近三分之一的非党员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实现了对高校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改革赋权还突破了以往高校纪委“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瓶颈。
今年7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北方工业大学教师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这起由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督办,北方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石景山区监委办理的案件,是北京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属高校首例留置案件。
10月13日,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认为:“案件查办正在对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截至今年10月底,北京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共计受理信访举报673件,处理问题线索568件,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多所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现立案零突破,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领办督办提升质效
运用领办、督办模式,实现办案质效、人员素质“双提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前不久,由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领办,抽调4所市属艺术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查办,查处了中国音乐学院艺术招生中发生的有关问题,目前已处理相关人员4人,拟移送区监委1人。
中国音乐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宇介绍:“市纪委监委采用‘领办’这种办案模式,既发挥了上级机关专业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优势,又弥补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经验相对缺乏等不足,实现了办案质效、人员素质‘双提升’。”
改革后,北京市纪委监委为提高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等工作质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纪检监察专网铺设到各高校;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制发统一证件;提供9大类88项公共信息协查服务……
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督办、领办、责成立案等方式,逐步解决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人太熟不好办、人太散办不了、业务不精办不成案”等问题,受到各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普遍欢迎。
“针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学位授予等重要环节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等问题,建议你们……”2019年,北京电影学院某“学术不端”事件中,北京市监委发出一份监察建议,问责处理了8人。
谈到此事,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钱军认为:“市纪委监委联合校纪委开展全面调查,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问责,大大提升了校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威,有力地匡正了学院的风气。”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成效逐步显现,背后是北京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机制和制度的不断完善。
“坚持改革于法有据、制度先行。”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北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4方面14项制度机制,强化6大类28项具体举措,不断做实做细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北京各市属高校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向体制机制要活力,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制度:北京工商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作《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对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6个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首都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定二级单位纪委设置、纪检委员履职等实施意见,着力发挥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北京物资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建立监督联席会机制,充分利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专兼职两支队伍,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
改革的成果,深入体现在北京各市属高校的各项具体实践中。
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各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上下贯通,形成“嵌入式监督”“体验式监督”“数字化监督”等多个监督新模式,确保监督检查沉到一线、精准高效。市纪委监委带领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完成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721个、督促整改668个,发出提醒函35份,谈话提醒31人次、批评教育21人次、通报曝光12人次,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防疫物资分发使用”“高校境外疫情防控”等7个专项监督报告,为实现校园无疫情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体培训一体监督
围绕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等职责,一体培训、一体监督,在推进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一体推进30所“双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今年9月,一场以高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圆满完成。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顺利开展,得益于一个月前的专项培训。
此前,8月12日上午,北京市纪委监委“技能提升大课堂”第5期开讲,相关专家受邀围绕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案例分析等内容作专题辅导,来自63所在京高校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与以往不同,本次培训不仅有北京市属33所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还将在京30所归口国家部委和属地双重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一并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此次培训不仅有专家授课,还要求各高校根据授课内容对本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报送监督情况报告。一体培训、一体监督,为贯彻落实“双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提供有效途径。
北京市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双管”高校纳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总体布局,坚持与市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加强对“双管”高校纪委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北京结合实际开展“高校党的政治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把30所“双管”高校一并纳入整治范围,18位市领导入校督导,指导高校召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北京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同步发力、协同推进。
今年9月,北京大学纪委在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遇到了定性争议较大的问题。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就案件管辖争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解决了长期困扰校纪委的难题。
“有了市纪委监委的贴身指导、全程指导,我们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大大增强,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得更加有效。”北京大学纪委书记叶静漪表示。
两年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过线索会、指导会、协调会等方式,为“双管”高校开展办案指导600余件次,办理协助事项近300件次,有力推动“双管”高校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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