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将开发建设电子运单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部门将开发建设电子运单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北京、江苏、浙江、四川、重庆、陕西等六省(市)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届时,将开发建设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实现运单管理、监督检查、量化分析、分类评估的业务环节的自动化采集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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