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HOW 推好”高质量发展观察与评点: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

1、加强自动化检测评定数据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预算安排、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积极为自动化检测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应用场景和持续迭代机会。深化自动化检测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融合,加快实现农村公路一张图管理,为农村公路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夯实基础,有效促进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质量水平的提升。
2、评点:共同富裕“急不得,也等不得”,需要“时不待我”的实干精神。做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人民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事业,也将留下以“社会进步的自发参与者、积极推动者、目标化成者”为宗旨的“自动化者”们的足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工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开展了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经各地推荐、择优遴选、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天津市等11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供工作中参考借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借鉴案例经验

推介案例涵盖组织模式、主要做法、数据应用、资金保障等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性,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做法,进一步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路径,不断提升自动化检测评定效能。

二、有序推进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工作

聚焦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每年全覆盖的任务目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和推进措施,强化对检测工作开展情况、检测标准应用情况、检测评定周期落实情况、自动化检测覆盖率等方面的动态跟踪和督导,强化技术支持,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进度符合时序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现任务目标。

三、加强资金保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自动化检测、数据审核和保存等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工作予以支持,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预算。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工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将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里程纳入相关资金绩效目标,强化检测评定数据与相关资金“以奖代补”考核的衔接,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数据应用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数据归集和过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安全、有效。加强自动化检测评定数据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预算安排、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积极为自动化检测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应用场景和持续迭代机会。深化自动化检测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融合,加快实现农村公路一张图管理,为农村公路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夯实基础,有效促进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质量水平的提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交通运输部 刘硕,010-65292844;财政部 王楠木,010-6196505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9日

 

 


 

 

浙江省:高标准、广覆盖、深拓展

聚力自动化检测 厚植“四好农村路”2.0 发展底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要求,建立“建、管、养、运、智、安、美、廉”协调发展全面开花的“四好农村路”2.0 版,聚力自动化检测,以坚持省级统筹、加强交财协作、提升检测标准、强化结果应用为实施路径,不断补齐管理养护短板,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打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 版的基础底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体做法如下:

一、省级统筹,组织检评工作

省级统筹制定检评方案。为贯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2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 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优化省市县三级分工,明确路况自动化抽检评定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市县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本级养护方案,并将检测工作开展时间由年中逐年提早至三月份,为科学养护、精准养护尽早提供结果,指导下一年养护工程实施。

省级抽检比例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满足“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逐步提升路况自动化抽检比例。2019 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省级抽检按照县道 40%、乡道 20%、村道 10%的比例进行;2021 年,省级抽检比例提高到县、乡、村道均为40%。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 号)中对检测比例要求,现已着手谋划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

 

二、交财协作,破解资金难题

列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加强与省财政沟通交流,经多次协商,明确由省级财政列支每年约 3000 万的费用,确保省级路况自动化抽检评定工作持续推进。自 2019 年起,由省公路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全省涉及农村公路养管任务的县(市、区)进行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抽检评定工作。

创新一年采购两年应用方式。省级抽检通过政府采购、全社会统一公开招投标,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且长期从事相关路况检测工作。2019 年至 2020 年,采用“一年一采购”方式,为进一步简化流程、节约招标时间、提高检测数据一致性,自 2021 年起,大胆创新,开始采用“一次采购二年使用”的方式进行招标。

三、“三个一致”,提高检测标准

设备一致。选用专业检测车,检测设备均为路况快速检测系统。

尺度一致。为保证检测结果公平、公正,所有检测设备均需要满足规范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设备尺度一致性验证。检测标准的选择,采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所有检测数据及时封存,处理过程专人专机负责,全过程电脑自动识别,避免人工主观因素影响。

路线一致。检测实施过程中,现场检测路线由县(市、区)公路主管部门,通过公路资产管理系统的电子地图进行引导。省级组建专班负责全程监测,要求现场检测路线必须与公路基础数据库保持一致。

四、数据助力,强化结果应用

抽检结果全省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责任。根据省级抽检评定情况,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按优良中等路率进行排名,将检测结果及排名情况在行业部门内进行全省通报,并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对优良中等路率低于 85%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夯实乡级政府管理职责。

 

抽检结果为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技术状况评定结果进行科学分析,生成病害诊断分析报告,提出相关养护建议,为县(市、区)合理安排养护计划提供依据。

抽检结果与评优考核直接挂钩。抽检结果直接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县(市、区)考核挂钩;新申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市、县路况抽检结果达不到相关要求将“一票否决”;对省级示范县路况进行回头看,对优良中等路率低于 85%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依旧未达到 85%的给予摘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督促县(市、区)加大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抽检结果作为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的重要指标。自 2019年开始,就将省级抽检结果作为浙江省“四好农村路”以奖代补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对路面状况优良中等路率全省排名前 20 的每个县(市、区)分别给予 200 万元的奖励。

五、责任夯实,养护水平大幅提高

以问题为导向,夯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工作,客观评价全省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科学运用检测、评定成果,在全省逐步树立“路况为王”的理念,将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夯实了县、乡两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

路况水平逐年提升。以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优良中和修补率为例,从 2019 年至 2021 年,全省县道的优良中等路率由 88.32%提升至 94.33%,乡道优良中等路率由 72.50%提升至 85.11%,村道优良中等路率由 57.67%提升至 69.64%,全省农村公路路况水平逐年提升。